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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灵地(挂)字[2011]-25号 | 
宗地面积: | 
 473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和中小企业孵化基地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56.72万元 | 
  |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 起始价: | 
 56.72万元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5月06日16时00分 | 
 
 
 
  
| 宗地编号: | 
 灵地(挂)字[2011]-26号 | 
宗地面积: | 
 491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和中小企业孵化基地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589.6万元 | 
  |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 起始价: | 
 589.6万元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5月06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本次挂牌出让欠灵武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2、本次挂牌出让欠灵武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03日 至 2011年05月04日 到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利用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03日 至 2011年05月04日 到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04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04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灵地(挂)字[2011]-25号 号地块:201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5月06日16时00分 ; 
     灵地(挂)字[2011]-26号 号地块:201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5月0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3、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上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 
    联 系 人:马汉俊 崔霞 
    联系电话:0951-4513281 4513518 
    开户单位:灵武市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灵武支行 
    银行帐号:29000141100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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