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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55-10-22、23 | 
宗地面积: | 
 1114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净月开发区,东至香柏路、南至丙二十九路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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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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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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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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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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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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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9月20日09时00分 | 
 
| 备注: | 
 土地用途:A区:商业金融用地;B区: 商业金融用地;C区:居住用地容积率:A区:≤2.5;B区:≤2.0;C区:≤2.5 建筑密度:A区:≤40%;B区:≤45%;C区:≤25% 建筑高度:A区:≤100米;B区:≤50米;C区:≤50米绿地率:A区:≥25%;B区:≥25%;C区:≥35%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10日 至 2012年09月18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10日 至 2012年09月20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1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9月19日14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5-10-22、23 号地块:201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09月20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需提供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305号(轻轨大厦5楼509室) 
     联系电话:0431-88517519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楼面地价进行报价和增价。 
     (四)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该地块规划容积率中不含地下建筑,待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由规划部门出具详细规划,对于有地下建筑的,另行计算收取地下建筑部分的土地费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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