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7]第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挂牌出让崇明县、奉贤区、宝山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等5个地区,计8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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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区县  | 
 地块名称  | 
 四至范围  | 
 规划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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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出让情况  | 
 保证金 
(万元)  | 
 领取挂牌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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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地点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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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1  | 
 崇明县  | 
 崇明长兴岛14街坊110/1宗地块  | 
 凤凰路以东、规划纬三路以北  | 
 住宅、商业  | 
 6.3662  | 
 1.2-1.0  | 
 700  | 
 崇明城桥镇西门路313号  | 
 59612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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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2  | 
 奉贤区  | 
 奉贤江海镇12街坊45/6宗地块  | 
 解放东路以北、府西路以西  | 
 商业、办公  | 
 3.1145  | 
 3  | 
 1300  | 
 奉贤区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705室  | 
 5718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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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3  | 
 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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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杨行镇F地块  | 
 水产路以南、松兰路以东  | 
 住宅  | 
 6.7208  | 
 1.3  | 
 1800  | 
 宝山双庆路500号  | 
 56129780、 
56117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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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4  | 
 宝山菊太路A地块  | 
 菊太路以南、联杨路以西  | 
 住宅  | 
 14.7173  | 
 1.35  | 
 3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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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5  | 
 宝山菊太路B地块  | 
 菊太路以南、长白山路以东  | 
 住宅  | 
 14.85  | 
 1.35  | 
 3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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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6  | 
 宝山菊太路C地块  | 
 沙浦以北、长白山路以东  | 
 住宅  | 
 11.27  | 
 1.35  | 
 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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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7  | 
 金山区  | 
 金山区新城区7号地块  | 
 沪杭高速以北,老龙泉港以西  | 
 综合  | 
 19.2132  | 
 1.8  | 
 2200  | 
 金山朱泾镇人民路310号  | 
 5731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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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8  | 
 浦东新区  | 
 浦东川沙镇城西村13/1宗地块  | 
 新川路以南、华夏二路以西  | 
 商业  | 
 0.4972  | 
 1  | 
 200  | 
 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17楼1703室  | 
 58881688* 
1709或171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境内已进行工商登记,领有法人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具体地块的竞买资格及要求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领取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及勘察答疑咨询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7年6月7日至6月8日的工作时间,携带企业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前述地点领取挂牌文件。
    地块所在区将于2007年6月11日14时至16时30分,组织召开答疑会,集中解答疑问,并接受咨询;答疑会地点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向的用地者,可以自行前往地块现场踏勘场地。
    竞买资格的申请时间、地点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竞买保证金
    各地块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具体提交办法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日16时前。
    五、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为:2007年7月10日至7月26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地块的挂牌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截止地点:地块所在区县,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结果发布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2007年6月15日,统一发布上述地块勘察答疑纪要;上述地块的挂牌交易结果将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网址:)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地块的具体挂牌出让工作由地块所在区县负责实施。
    3、符合“竞买资格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取得《竞买人资格证》后,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4、本次挂牌地块中土地用途涉及住宅的,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具体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5、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和本次挂牌的具体要求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以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7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