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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2007]195号

    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公开出让[2007]007、00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投标
保证
投资强度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07]007
号地块
中山路以北、谈固西街以西
16035.296平方米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部分底商,土地用途确定为住宅、商业用地。
容积率不超过4.2,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不超过4.1
建筑密度不超过27%,其中住宅建筑密度不超过23%,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不超过500套
绿地率不小于30%,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0.5平方米,且集中设置
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肆仟万元
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应符合国家规定
[2007]008
号地块
建国路北、工农路南、苑东街东
实用地面积为86092.9平方米,实用地中包括绿化地4640平方米,包括公建地2905.7平方米,出让面积为实用地面积
二类居住用地,土地用途确定为住宅用地
不高于1.8
不超过25%,住宅建筑套密度(净)不高于400套/公顷
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
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伍仟
万元
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应符合国家规定
    [2007]007号、008号地块的户型要求: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内住房建筑面积占总面积不小于70%。
其它规划要求以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并取得建设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采取综合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9日至10日,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广安大街39号)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07年10月19日9:00至17时30分,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8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0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7年10月23日9时30至9时45分在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厅投标;2007年10月23日10时在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厅开标。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0311)88623717、(0311)88623713
    联系 人:侯先生、杜先生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户 行:商行人民广场支行
    帐号:616012021000000105
    注:考虑国庆节假期,公告时间已顺延。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9月24日

200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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