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2007年第1号)
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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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总用地面积( ㎡) |
净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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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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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7)040 |
汉阳区十升路与四新大道交汇处西南角 |
A地块 |
144819.02 |
144819.02 |
商业金融业兼容仓储 |
2.0以内 |
/ |
商业40年 仓储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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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 |
27048.14 |
27048.14 | ||||||
P(2007)040号地块建筑面积控制在343700平方米内,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示内容以地块招标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具体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以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2007年11月2日至2007年11月15日在规划国土在线网站(http://www.wpl.gov.cn)下载招标出让文件电子文本,或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一楼咨询窗口领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至2007年11月15日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五楼507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17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7年11月16日9时至9时30分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二楼大厅投标,当日9时30分在该地点开标。
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即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规划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评标结束后当日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二楼大厅宣布中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
联系电话:027-82739023
查询网址: www.wpl.gov.cn www.landchina.com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2007年11月2日至2007年11月15日在规划国土在线网站(http://www.wpl.gov.cn)下载招标出让文件电子文本,或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一楼咨询窗口领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至2007年11月15日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五楼507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17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7年11月16日9时至9时30分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二楼大厅投标,当日9时30分在该地点开标。
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即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规划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评标结束后当日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二楼大厅宣布中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
联系电话:027-82739023
查询网址: www.wpl.gov.cn www.landchina.com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