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4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
| 
 挂牌编号 
 | 
 土 地 座 落 
 |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级别 
 | 
 使用 
年期 
(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注 
 | 
| 
 2009-C-023 
 | 
 高新区长春路 
 | 
 住宅 
 | 
 25643.04 
 | 
 3.75 
 | 
 20 
 | 
 30 
 | 
 四 
 | 
 50 
 | 
 1880 
 | 
 940 
 | 
 20 
 | 
 存量地 
 | 
| 
 2008-C-151 
 | 
 经济开发区北新区1#街坊 
 | 
 商业 
 | 
 10809.85 
 | 
 1.5 
 | 
 40 
 | 
 35 
 | 
 五 
 | 
 40 
 | 
 490 
 | 
 250 
 | 
 10 
 | 
 存量地 
 | 
| 
 2008-C-176 
 | 
 经济开发区一期13#街坊 
 | 
 商住 
 | 
 17431.57 
 | 
 2.0 
 | 
 28 
 | 
 35 
 | 
 三 
 | 
 商业40住宅50 
 | 
 900 
 | 
 450 
 | 
 15 
 | 
 存量地 
 | 
备注: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住房总面积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相关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者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等,于2009年4月16日至2009年5月12日到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和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索取有关挂牌资料。有意向参与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应于2009年5月12日16时前缴纳并兑现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方能参与竞买。
四、挂牌竞买时间与地点
挂牌竞买时间定于2009年4月27日10时至2009年5月13日18时整(工作时间)
挂牌竞买地点在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和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交易大厅
咨询电话:0991-3661330(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3782740(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网址: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